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彩票發行銷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中國體育彩票超級大樂透(以下簡稱超級大樂透)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發行和組織銷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彩票銷售機構(以下稱各省體彩機構)在所轄區域內銷售。
第三條 超級大樂透采用計算機網絡系統發行,在各省體彩機構設置的銷售網點銷售,定期開獎。
第四條 超級大樂透實行自愿購買,凡購買者均被視為同意并遵守本規則。
第五條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兌付獎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條 超級大樂透基本投注是指從前區號碼中任選五個號碼,并從后區號碼中任選兩個號碼的組合進行投注。其中,前區號碼由01—35共三十五個號碼組成,后區號碼由01—12共十二個號碼組成。每注基本投注金額人民幣2元。
購買者在基本投注的基礎上,可對購買的每注號碼進行一次追加投注,每注追加投注金額人民幣1元。
第七條 購買者可以進行復式投注。復式投注是指所選號碼個數超過基本投注的號碼個數,所選號碼可組合為每一種基本投注方式的多注彩票的投注。復式投注包括三種形式:
(一)前區復式:前區選取六個及以上號碼,后區選取兩個號碼;
(二)后區復式:前區選取五個號碼,后區選取三個及以上號碼;
(三)雙區復式:前區選取六個及以上號碼,后區選取三個及以上號碼。
第八條 購買者可以進行膽拖投注。膽拖投注是指選擇少于基本投注號碼個數的號碼作為每注都有的號碼作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號碼作為拖碼,由膽碼和拖碼組合成多注投注,膽拖投注包括三種形式:
(一)前區膽拖:從01—35中選取一至四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號碼作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前區號碼(其數量之和必須等于或多于六個號碼),并從01—12中選取兩個號碼為后區號碼。
(二)后區膽拖:從01—35中選取五個號碼為前區號碼,并從01—12中選取一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兩個以上(含兩個)的號碼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后區號碼。
(三)雙區膽拖:從01—35中選取一至四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號碼作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前區號碼(其數量之和必須等于或多于六個號碼);并從01—12中選取一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兩個以上(含兩個)的號碼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后區號碼。
第九條 復式投注和膽拖投注均可按注進行追加投注。
第十條 購買者可對其選定的結果進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數范圍為2-99倍。單張彩票基本投注的最大投注金額不超過20000元,基本投注加追加投注的最大投注金額不超過30000元。
第十一條 超級大樂透按期銷售,每周銷售三期,期號以開獎日界定,按日歷年度編排。
第十二條 購買者可在各省體彩機構設置的銷售網點投注。投注號碼經投注機打印出的對獎憑證,交購買者保存,此對獎憑證即為超級大樂透彩票。
第十三條 投注者可選擇機選號碼投注、自選號碼投注。機選號碼投注是指由投注機隨機產生投注號碼進行投注,自選號碼投注是指將購買者選定的號碼輸入投注機進行投注。
第三章 設獎
第十四條 超級大樂透按當期銷售總額的51%、13%、36%分別計提彩票獎金、彩票發行費和彩票公益金。彩票獎金分為當期獎金和調節基金,其中,49%為當期獎金,2%為調節基金。
第十五條 超級大樂透共設九個獎級,一、二等獎為浮動獎,三、四、五、六、七、八、九等獎為固定獎。各獎級和獎金規定如下:
一等獎:當獎池資金低于1億元時,獎金總額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后的78%與獎池中累積的獎金之和,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當獎池資金高于1億元(含)且低于8億元時,獎金總額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后的58%與獎池中累積的獎金之和,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第二部分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后的20%,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當獎池資金高于8億元(含)時,獎金總額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后的28%與獎池中累積的獎金之和,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第二部分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后的50%,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
二等獎:獎金總額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后的22%,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
三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10000元。
四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3000元。
五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300元。
六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200元。
七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100元。
八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15元。
九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5元。
第十六條 追加投注僅參與浮動獎的獎金分配。如追加投注中得浮動獎,則追加投注單注獎金為當期基本投注對應單注獎金的80%。
第十七條 浮動獎級單注獎金根據該獎級基本投注與追加投注中獎數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八條 超級大樂透設置獎池,獎池由未中出的浮動獎獎金和超出浮動獎單注獎金封頂限額部分的獎金組成。獎池與當期獎金中用于一等獎的部分及調節基金轉入部分合并支付一等獎獎金。
第十九條 調節基金包括按銷售總額的2%提取部分、浮動獎獎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額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調節基金專項用于支付各種不可預見情況下的獎金支出風險、調節浮動獎獎金以及設立特別獎。
第二十條 若當期獎金額不足以支付固定獎總額時,不足部分從調節基金中支付。若調節基金不足時,用彩票兌獎周轉金墊支。
第二十一條 浮動獎按照該獎級實際中獎注數平均分配該獎級獎金。其中,一等獎設置單注最低獎金,為單注獎金封頂金額的3%。同時,當浮動獎上一獎級單注獎金低于下一獎級單注獎金的兩倍且低于500萬元時,上一獎級單注獎金補足至下一獎級單注獎金的兩倍并不高于500萬元。所需資金從調節基金中支付,若調節基金不足時,用彩票兌獎周轉金墊支。
第二十二條 超級大樂透設置單期最大返獎總額,若當期應付獎金超出最大返獎總額,則各獎級單注獎金(含浮動獎單注最低獎金)相應調整。
第二十三條 在出現彩票兌獎周轉金墊支情況下,當調節基金有資金滾入時優先償還墊支的彩票兌獎周轉金。
第四章 開獎
第二十四條 超級大樂透每周一、三、六開獎。
第二十五條 每期開獎時,在公證人員封存銷售數據資料之后,并在其監督下從01—35共三十五個號碼中隨機搖出五個前區號碼,從01—12共十二個號碼中隨機搖出兩個后區號碼。
第二十六條 每期開獎后,體育彩票發行機構應向社會公布當期銷售總額、開獎號碼、各獎級中獎情況以及獎池資金余額等信息,并將開獎結果通知各銷售網點。
第五章 中獎
第二十七條 超級大樂透根據投注號碼與開獎號碼相符情況確定相應中獎資格。具體規定如下:
一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全部相同(順序不限,下同),即中獎;
二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五個前區號碼及任意一個后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三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五個前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四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四個前區號碼及兩個后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五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四個前區號碼及任意一個后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六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三個前區號碼及兩個后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七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四個前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八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三個前區號碼及任意一個后區號碼相同,或者任意兩個前區號碼及兩個后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九等獎:投注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三個前區號碼相同,或者任意一個前區號碼及兩個后區號碼相同,或者任意兩個前區號碼及任意一個后區號碼相同,或者兩個后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第二十八條 當期每注投注號碼只有一次中獎機會,不能兼中兼得,特別設立獎除外。
第六章 兌獎
第二十九條 超級大樂透兌獎當期有效。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六十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逾期未兌獎視為棄獎,棄獎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
第三十條 中獎彩票為兌獎唯一憑證,中獎彩票因玷污、損壞等原因不能正確識別的,不能兌獎。
第三十一條 兌獎機構有權查驗中獎者的中獎彩票及有效身份證件,兌獎者應予配合。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則自批準之日起執行。